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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辅导员助理管理办法
发布人: 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1-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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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辅导员助理是协助学院专职辅导员和带班辅导员做好班级建设的兼职组织者和管理者。为明确辅导员助理工作职责,规范辅导员治理工作,促进班集体建设,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院风,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任

    1、任职条件:具有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有一定的学生干部工作经验、学习成绩优秀并且有时间和精力开展工作的政研社成员。

    2、聘任程序:秋学期开学第1周内确定需要招聘的辅导员助理人数,由机电学院学工办组织招聘,招聘对象为在校全日制二年级政研社成员。符合条件学生递交报名申请表、学工办负责审核、确定并公开聘任名单。

    3、聘任期限:从聘任名单公开为始至学校秋季运动会结束。

    二、工作职责与标准

    (一)工作职责

    辅导员助理是协助学院专职辅导员和带班辅导员做好班级学生的日常管理、教育和指导工作,主要工作职责:

    1、教育职责:协助做好本班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入学教育、大学生活适应教育、校纪校规和法制法规教育、身心健康和安全稳定教育等工作。

    2、管理职责:协助做好班级日常管理、本班学生干部的选拔、管理、培养,加强班风、学风建设;协助带班辅导员做好本班党务、帮困助学、非学业因素评价、违纪处分工作。

    3、指导职责:协助做好学生的生活、学习指导等工作,使学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使班级形成良好的学风;协助带班辅导员指导班干部有效开展工作,指导班级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引导学生参加各类社会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工作标准

    1、新生报到

    1)集中报到前协助带班辅导员做好准备工作,随时了解本班同学提前来校情况,并做出妥善安排。

    2)集中报到当天负责接待家长与新生,并且要主动向他们介绍校园、学院及本专业的一些基本情况。

    3)按照学院要求向新生介绍入学后各项基本活动安排。督促新生按照学校以及学院的统一安排行动。

    4)及时掌握新生的基本信息,建立有效、畅通的联系办法。及时将新生的各种问题向带班辅导员反映。

    2、入学教育

    1)统一按照学校以及学院安排组织学生按时参加各项活动,做好活动中的组织工作。

    2)主动走访新生宿舍,了解有关思想动态,解决一些生活与思想上的问题。主动了解新生的特长和爱好,尽快了解新生的特点。

    3)组织班级活动,增进新生之间的了解及班级的团结,并帮助新生熟悉校园环境。

    4)与学校及学院的入学教育相配合,协助带班辅导员做好班级的入学教育工作。

    5)配合带班辅导员选配临时班干部,并组织临时班干部做好初期的班级建设工作。组织学生学习《学生手册》等有关文件,引导学生遵守学校纪律,努力建立起良好的课堂教学秩序。

    3、新生军训:

    1)保证军训期间经常到本班探望学生。

    2)组织好不适宜参加军训学生的看训工作。

    3)协助带班辅导员参与军训其他工作,做好新生思想工作、后勤工作、伤病探视等,保证军训顺利进行。

    4、常规时期

    1)及时了解所在班级学生的思想动态、综合情况,协助带班辅导员做好入党启蒙教育,并将信息反馈给带班辅导员和专职辅导员。

    2)与带班辅导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学校、学院重要工作精神和具体部署,以便及时贯彻实施。

    3)鼓励所在班级同学积极参加学院学生自治组织,丰富大学生活。

    4)指导班级同学积极参加校、院开展的各项活动,如运动会、文艺晚会等;帮助学生干部拓宽视野,指导学生组织开展有特色的班级活动。

    5)协助带班辅导员指导班干部开展班级工作,参与班级干部的选拔和培养,指导学生建立好班、团组织;在此过程中,要做到公正严明,起到指导和协调作用。

    6)做好班级早操、晚自习、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对于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

    7)协助带班辅导员对班级学生进行学习目的、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和专业思想等方面的引导,指导学生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学习交流活动,改进学习方法,增强学习动力,培养良好的学风。在辅导员的指导下,切实开展学习顾问工作。

    8)依据工作内容,对所开展工作认真做好记录,聘期结束后作为考核的依据

    三、考核与管理

    1、辅导员助理工作考核为总评和不定期考核。

    2、辅导员助理总评由个人总结、所带班级学生评价、带班辅导员评价组成。

    3、不定期检查由学院领导和专职辅导员负责,对在不定期考核中发现有问题的辅导员助理,学院内部提出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或是教育无效者予以解聘。

    4、按照学期班级总评得分前30%者授予“优秀辅导员助理”称号,由学院予以表彰和奖励,并在综合测评和评奖评优中予以适当加分。

    5、经各项考核合格的辅导员助理,作为党员发展、培养考察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6、辅导员助理接受所在带班辅导员的直接领导,其工作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

 

 

                                               机电工程学院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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