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人贷款资格认定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
各班级: 为进一步做好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根据《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办法(暂行)》(苏教助发[2008]9号)、《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关于下达2012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的通知》(苏教助[2012]3号)文件精神,为了全面做好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人贷款资格认定及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1. 广泛宣传 各班级要广泛宣传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和办理程序,宣传助学贷款的“信用担保”特征,帮助学生树立良好个人信用。 2. 学生申请 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已经贫困生建档)的江苏籍学生可以申请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金额拟定5000元。拟申请贷款的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学生信息采集表》交班主任汇总。 3. 班级评议 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及日常消费情况进行评议,通过后于5月18日中午12:00之前交至辅导员胡老师处,逾期不能上报申请。 4. 学院审核 各学院对申请贷款学生进行资格审核,按照指标额度确定拟申请贷款的学生和贷款额度。 5. 公示上传 学院审核通过后,将拟申请贷款学生名单以适当方式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5月21-23日)。无异议后,组织人员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录入申请学生信息,录入时间安排为5月24-25日,地点为机电学生工作办公室,逾期不能申请。 6. 办理贷款 申请贷款学生凭贷款申请表、学生证、学生本人身份证、学生共同借款人身份证等资料于暑假期间到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手续。 7. 录入回执 学生在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好贷款手续后,将当地资助中心出具的受理证明交到机电学院 8. 发放贷款 一般12月底,国开行统一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工作说明 1. 本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年为2012-2013学年。贷款对象为现为大一、大二的江苏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包括今年专转本学生)。 2、非江苏籍现为大一、大二的学生符合贷款条件且需要贷款的同学请提前与当地资助中心联系,学校协助出具相关证明,暑假携带相关证明到当地资助中心办理贷款。(工作程序2-7项不同,其他相同) 3. 共同借款人的信息要准确,提醒学生共同借款人是要到县资助中心进行面签的。 4. 要求学生拿到申请表后对信息进行再次核对。 5. 学生基本信息中,户口性质,填入学前的性质;通讯地址填家庭通讯地址。 6. 其他事项另行通知,咨询老师:胡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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